防排烟联动控制要求及联动关系
防排烟联动控制要求:
- 加压送风机的启动应符合以下规定:1.现场手动启动2.通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启动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4系统中的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送风机能自动启动。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符合以下规定:1.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2.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阀门等设施的启闭状态。
-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现场手动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动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防烟系统的送风机、阀门等设施的启闭状态。
-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 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确认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该防火分区的常闭防火阀,同时停止该防火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排烟口的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动作的触发信号,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 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常闭排烟阀的开启和关闭,防烟、排烟风机的设备启动和停止,防烟、排烟系统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 送风口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防排烟联动关系:
防烟系统:
- 加压送风机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同时报警,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打开本层及相关层的加压送风口,并启动相应的加压送风机。
- 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送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 当防火分区确认后,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 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 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
- 楼梯间设置压力传感器,与加压送风机出口段电动风阀连锁。楼梯间与走道之间压差40Pa~50Pa,压差超过50Pa时,电动风阀自动打开泄压,泄压阀在压差缩小至40Pa时,自动关闭。
- 合用前室设置压力传感器,与加压送风机出口段电动风阀连锁。合用前室与走道之间压差25Pa~30Pa,压差超过30Pa,电动风阀自动打开泄压,泄压阀在压差缩小至25Pa时,自动关闭。
排烟系统:
- 当同一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报警时,其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排烟阀的联动触发信号,有消防控制室控制排烟阀的开启,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和对应补风机同时启动;当温度达到280℃,排烟防火阀自行关闭,并连锁关闭对应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 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自动启动。
- 排烟系统中的常闭防火阀或排烟口具有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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